• 设为首页
  • 加入收藏
  • 咨询热线:13999752278
    塔城刑事辩护律师

    高空抛物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——[塔城刑事辩护律师]

    当前位置 : 首页 > 取保假释

    高空抛物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——[塔城刑事辩护律师]

    * 来源 : * 作者 :
    1、高空抛物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关于高空抛物的风险防范措施,相关做法如下:(1)对非人为因素造成的高空坠物的预防措施1、在日常巡检中,要随时对公共场地和公共设施设备、窗户及玻璃、户外广告牌和空调主机等户外附着物进行排查,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,要立即整改并登记在册。2、恶劣天气期间,要告知业户关好门窗,搬掉放在阳台、窗边等容易坠落的物品,防止高空坠物。3、对于物业公司针对高空坠物所做的工作,进行记录与登记,作为工作证据进行留存。(2)对人为因素造成的高空抛物的应对措施1、采取预防为主,与居委会、派出所等部门相互配合,从宣传入手,长期经常性宣传,发动业户互相监督。2、对于不听劝阻,屡教不改的个别业户,要及时采集相关证据,以备不时之需。2、高空抛物入刑了吗高空抛物达到1定危害可以判刑。最高法发布《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规定故意高空抛物根据具体情形,最高以故意杀人罪论处。此次《意见》中明确提出,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,依照刑法第1百1十4条规定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;致人重伤、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,依照刑法第1百1十5条第1款的规定处罚。为伤害、杀害特定人员实施上述行为的,依照故意伤害罪、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。另外,过失导致物品从高空坠落,致人死亡、重伤,符合刑法第2百3十3条、第2百3十5条规定的,依照过失致人死亡罪、过失致人重伤罪定罪处罚。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规定,从高空坠落物品,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依照刑法第1百3十4条第1款的规定,以重大责任事故罪定罪处罚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1百3十4条在生产、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。?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,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,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;情节特别恶劣的,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2百3十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,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。?犯前款罪,致人重伤的,处3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;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,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、无期徒刑或者死刑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。以上就是华律网小编对“高空抛物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”所进行的解答,我们可以了解到关于高空抛物的风险防范措施,相关做法如上,希望对您有所帮助。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,华律网还提供了专业的律师在线咨询服务,欢迎您再次进行法律咨询。